Taiwan Optometry 關於學會

台灣驗光教育學會章程

中華民國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通過

內政部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台內團字第1071403161號函 准予備查

 第一章 總則

第一條

本會名稱為台灣驗光教育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第二條

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以提升視覺驗光教育水準、增進專業技術、交換研究心得及建立驗光人員之聯繫為宗旨。

第三條

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

第五條

本會之任務如下:

一、提供驗光人員繼續教育課程辦理、申請、及評核事項。

二、精進驗光人員相關專業技術與操作訓練事項。

三、促進驗光人員間經驗的交流與合作事項。

四、舉辦驗光人員繼續教育、相關培訓及研討會事項。

第六條

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,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及任務,主要為衛生福利部,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