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iwan Optometry
關於學會
台灣驗光教育學會章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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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一〇八年一月十五日 第一屆第一次會員大會 通過 內政部一〇七年十二月七日 台內團字第1071403161號函 准予備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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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總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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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條 |
本會名稱為台灣驗光教育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 |
第二條 |
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以提升視覺驗光教育水準、增進專業技術、交換研究心得及建立驗光人員之聯繫為宗旨。 |
第三條 |
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 |
第五條 |
本會之任務如下: 一、提供驗光人員繼續教育課程辦理、申請、及評核事項。 二、精進驗光人員相關專業技術與操作訓練事項。 三、促進驗光人員間經驗的交流與合作事項。 四、舉辦驗光人員繼續教育、相關培訓及研討會事項。 |
第六條 |
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,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章程所訂宗旨及任務,主要為衛生福利部,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 |